用能权交易制度与低碳城市双试点协同的降碳减污效应
2025年3期
作者: 孙慧1,2,张学峰1,2,夏学超1,2,杨泽东1,2,祝树森3
作者单位: 1.新疆大学新疆创新管理研究中心,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2.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3.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9
摘要:
“双碳”背景下,如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该研究基于2006—2020年中国27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衡面板数据,以中国用能权交易制度与低碳城市双试点的逐步实施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运用事件研究法考察作为源头控制的用能权交易制度和末端治理的低碳城市试点双环境规制政策对降碳减污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表明:①与非双试点城市相比,双试点城市显著提升降碳减污协同治理,且与单试点城市相比较,双试点城市协同降碳减污效果更为明显。②机制分析发现,双试点政策通过技术创新来实现降碳减污协同治理,但产业结构高级化并未呈现良好中介效果。③空间异质性结果表明,与资源型城市相比,双试点城市对非资源型城市的降碳减污效应的促进效果更为显著,表现为“荷兰病效应”;与中西部城市相比,双试点城市对东部地区降碳减污效应的促进效果更为明显,表现为“马太效应”;双试点城市在低环境规制强度城市存在“掣肘效应”,降碳减污效果与高规制城市相比更为凸显。④拓展性分析表明,先成为低碳城市试点再成为用能权交易试点更能有效地促进降碳减污。基于此提出:①政府应合理规划源头和末端环境规制政策实施顺序,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发挥双试点城市促进降碳减污的协同效应。②重视双试点在技术创新、产业结构高级化方面发挥的作用,充分释放城市科技创新活力,为实现降碳减污提供动力。③因地制宜差别化实施双政策以此提升降碳减污治理水平。该研究拓展了降碳减污协同治理的相关研究,为通过源头和末端环境规制政策组合实现降碳减污提供了经验证据支持。
关键词: 用能权交易制度;低碳城市试点;降碳减污效应;双试点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