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控制协同规划及其保障

2022年12期  
作者: 刘卫先,李诚
作者单位: 1.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2.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山东 青岛 266100
摘要:

    对中国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控制进行协同规划势在必行。目前,中国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控制协同规划虽然具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标准、机构以及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基础,但仍然存在战略协同不足、相关规划缺乏有效衔接以及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目标和要求还没有完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缺陷。基于此,文章主要通过文本分析、规范分析等方法,认为中国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控制协同规划的完善路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战略上统筹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的协同控制,确定二者协同控制的方向与长远目标;二是通过相关规划的协同,具体部署和安排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的协同控制。但是,要全面实现相关规划对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的协同控制,还需作以下四个方面的保障努力:①进一步加强主体协同,强化统一监督,为相关规划的协同提供主体保障和监督保障。②加强理论研究,进一步拓展研究范围,探明二氧化碳以外的其他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包括新污染物)之间的关系。③及时制定和修订相关的政策、法律、标准等,为协同规划保驾护航。④积极开展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试点实践,探索可以复制和推广的协同控制模式,为协同控制规划积累实践经验。

关键词: 温室气体;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规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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